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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会公告
  • 参加分开承诺活动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量:519次

    公开承诺

    为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活动,围绕老百姓在住房租赁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优化规范住房租赁中介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更放心,2019年年10月30日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全省11家地市级相关房地产业协会,在济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议室举行了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网络信息平台“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公开承诺活动,全省30家知名中介租赁企业参加了公开承诺活动,其中青岛科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科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玛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房天下青岛公司代表青岛市中介行业参加了本次公开承诺活动,向全社会公开郑重承诺。

    一、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不隐瞒房屋瑕疵。如实披露房屋真实信息,不隐瞒知悉的房屋漏水、甲醛污染等不利于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

    三、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不恶意克扣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资金。

    四、不强迫提供服务。不以隐瞒、欺骗、捆绑服务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住房租赁中介服务。

    五、不暴力驱逐租客。不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涨租等手段驱逐租客。

    六、不赚取租金差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七、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实施租赁价格串通,不囤积出租房源,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气氛,不哄抬租金。

    八、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强迫或诱骗租客签署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不将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与住房租赁合同捆绑,不利用承租人或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

    九、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